山西省开展冬春季水污染防治监管
发布时间:2019-02-21 点击数:1106
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,我省强化冬春季水污染防治监管交叉检查已全面开展,活动将持续至4月。
这次检查采取11市相互交叉的方式进行。主要任务是:一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,对因管理原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,加强监管与考核,加大超标处罚力度,倒逼污水处理厂强化运行管理。二是严格管理入河排污口,对未经审批的非法排污口,一律取缔。三是严禁垃圾入河,会同水利部门强化河长制管理,加强巡河力度。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排污、非法倾倒等行为,按照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的要求,围绕重点部位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,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。
重点针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、涉重金属企业以及污水直排入河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向河道非法倾倒煤焦油废水、焦化废水等危险废物,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、渗坑等偷排偷放,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、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,构成犯罪的,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抓好推进落实,对重点城镇污水厂安排专人实施驻厂监管,确保收集到的污水全部处理,并实现达标排放;抽调环境监察、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人员,同步实施交叉检查,重点围绕汾河“四河一渠”及部分严重污染河流强化环境监管,特别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、溢流口封堵、应急强化措施的落实情况,重点排水企业排放监管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,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交由当地依法进行处理。对问题突出的流域区域,省生态环境厅将予以专项督查。